关于2009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
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
各院系:
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委教育工委等部门《关于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意见》(京组发[2007]6号),2009年将继续开展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时间
2009年3月启动,5月上旬到岗锻炼。
二、岗位情况
北京市市直和区县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等挂职岗位共595个。
三、选拔条件
1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,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,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,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。
2、学有所长,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论功底。
3、学有余力,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,博士生原则上为二年级。
4、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,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。
5、身体健康。
四、工作安排
1、3月31日-4月7日,院系宣传动员,组织选拔和报送名单。
2、4月8日、9日学校组织选拔,4月10日召开“2009年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动员会”;
3、4月10日-19日,整理报名信息并上报北京教育人才服务中心;
4、4月20日-4月30日,挂职单位与挂职人员双向见面,确定最终挂职意向;
5、5月上旬,进行上岗培训,召开工作会议,正式上岗。
院系上报的博士生材料包括:
①每名博士生的《2009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推荐表》;
②每名博士生的个人简历;
③各院系报名参加挂的《2009年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》;
五、管理考核
1、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,博士生每周至少在挂职单位工作2―3天,暑假期间要求全职到岗工作;博士生在挂职期间需全职工作。
2、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,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。北京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挂职人员的考勤工作情况从“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资金”中发放交通和生活补助,对在郊区县挂职的人员在补贴上采取适当照顾。
3、挂职锻炼期满后,挂职单位根据挂职博士生、博士后表现进行鉴定,填写《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》,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(人事)部门签署意见,转有关学校或单位存入挂职博士生、博士后档案,同时建立北京市挂职博士生、博士后人才库。
4、对于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博士生、博士后,根据本人和挂职单位双方留用意向,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。
请学有所长、学有余力的博士生和博士后,尤其是院系辅导员、研究生会干部和学生干部积极报名。我院研究生请于4月6日中午12:00前,将申报材料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,打印版资料交至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冯蓉老师处。
联系电话:82317235
附 件
一、挂职博士需求汇总表
二、2009年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报名汇总表
三、2009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推荐表
详细信息查询以及2009年挂职锻炼工作岗位情况、推荐表、学校报名表等资料也可以网站下载(网址:www.bjbys.net.cn //www.bjbys.net.cn/> )